聰明的商家不會優先打破習慣價
許多商品在市場通已經形成了一個人所共知的基本價格,這一類商品不應輕易漲價,以免引起顧客的抱怨。企業寧可在商品的內容、功能、包裝、容量等方面進行調整,也不采用調價的方法。
許多商品在市場通已經形成了一個人所共知的基本價格,這一類商品不應輕易漲價,以免引起顧客的抱怨。企業寧可在商品的內容、功能、包裝、容量等方面進行調整,也不采用調價的方法。
在我國,火柴每盒2分,這個習慣價一直穩定了20多年。1984年湖南省的火柴漲至每盒3分,一段時間,當地消費者很有意見。他們寧愿買2分一盒的小盒旅行火柴,也不愿買本省的火柴。
1968年,我國臺灣地區發生這么一件事:冰淇淋多年來形成了習慣價,即2元一盒。美國富樂奶品公司剛進入臺灣市場時,自認為所產冰淇淋質量好,每盒定價3元。結果,雖做了大量廣告宣傳,銷路仍然不好,不得不屈從習慣價格,也將每盒定價為2元。
可見,當某種商品已經形成了習慣價格時,要想生產和銷售同類商品,必須考慮按照習慣價格定價,否則就很難擴大銷路。但是,如果商品的生產成本過高,又不能漲價該怎么辦呢?其實可以采取一些靈活變通的辦法。例如,可以用廉價原材料替代原來較貴的原材料。也可以減少用料,減輕分量,如將冰棒做得小一點,將火柴少裝幾根。
當然,習慣價格也不是完全不可變的,我們今天的火柴的價格不是早已突破2分一盒的習慣價了嗎?問題在于,聰明的商家是不會優先去打破習慣價的,等到舊的習慣價慢慢被打破,新的習慣價逐步形成時,再調價也不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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